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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改判无期需要多少年 一般被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3日 来源: 安庆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xsls.cn/

  宋,安庆诈骗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死刑改判无期需要多少年

死缓改判无期没有规定多少年就可以改判,相关法条只规定了可以减刑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度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的实际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答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明确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一般被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一、被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叫做死刑复核程序。但是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无法确定被判死刑到执行需多长时间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5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236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死刑执行的要求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禁止游街示众或者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三、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一直到最后执行死刑,中间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对这个期限做出明确的规定,有些时候案件可能会出现新的情况,这个时候就有可能暂停执行死刑,那么从判决死刑到执行死刑,中间耽搁的时间就会比较长,这样也可能出现有些罪犯一直被羁押,却始终不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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