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55695488
高治友,安庆诈骗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高治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应予追究刑事的情形。
刑讯逼供案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的情形。
暴力取证案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