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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盗窃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1月8日 来源: 安庆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xsls.cn/

  高治友,安庆诈骗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冒充外卖小哥偷外卖吃,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综上述所,我国立案标准对各个地区没有进行规定,有各个地区自行规定,但是一般是3000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盗窃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总结一下我们可知,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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