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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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认定 有案底偷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来源: 安庆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xsls.cn/

  高治友,安庆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高治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自首的认定

  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此外,对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也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有案底偷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从法条可以看出,累犯属于一种;从重;处罚的情节,而不是;加重;处罚的情节,即只能在同一量刑幅度内适用相对较重的刑罚,而不能适用更重的刑种和刑度。我国1997年刑法未对累犯做加重处罚的规定,而是重申了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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