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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委员会议?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来源: 安庆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xsls.cn/

 高治友,安庆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审判委员会议?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


  1、正面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禁止性条件


  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3、产生和任期


  推荐或者申请;基层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为5年。


  4、参与审理的案件范围


  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


  5、专业人员陪审


  特殊案件需要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法院可以在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陪审员范围内随机抽取。


  6、比例


  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3。


  二、审判委员会议


  1、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拟判处死刑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2、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以及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


  3、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程序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认为难以作出决定--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4、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5、审判委员会讨论规则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委员依次独立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





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根据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被告人在案。


  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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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


  三、刑事公诉案件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案件多为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为提起诉讼。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初次审查时应当遵守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刑事诉讼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的,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后的二个月以内审理完毕宣告判决结果,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死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利的;犯罪集团作案;流窜作案;涉及面广,难以取证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以后,可以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如果遇有特殊情形期限不够还需延长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更换了管辖法院的,审理期限从改变后法院受理的时候开始计算。那些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名等情况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审理期限是要重新进行计算的。


  整理的关于;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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